南京市侦探公司:离婚诉讼中举证的规定?
发布时间:2023-08-30
浏览次数: 276次
离婚诉南京调查公司讼中举证的规定?
在离婚诉讼中,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,实行的是“谁主张、谁举证”的原则。即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,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;被告在应诉、答辩过程中,也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证据。与诉讼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及共同诉讼人,对各自提南京私家调查出的事实也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。